上周五,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刚刚就2019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召开了座谈会。(>>点击查看此前报道)仅隔了一个工作日,1月22日下午,价格司又召集了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就电价政策草案听取意见。这充分显示价格司对光伏电价政策的重视。会议讨论热烈,与会企业均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,在很多主要问题上达成共识。政策利好的趋势进一步明朗。
修改后的2019年光伏电价第二轮讨论结果如下:
1、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电价倾向0.18元/千瓦时,不再进行季度调整,而是按照年度调整(上一版方案为:0.15—0.18元/千瓦时,每季度降0.02元/千瓦时);这意味着在全国大部分地区,户用光伏的收益率是有一定吸引力的。
2、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补贴电价倾向0.1元/千瓦时(根据并网时间计算),从第二季度开始,每个季度降0.01元/千瓦时(上一版方案为:0.1—0.12元/千瓦时,每季度降0.02元/千瓦时);
3、三类资源区地面光伏电站的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.4、0.45、0.55元/千瓦时,地面电站招标上限电价按照季度退坡,但是退坡的幅度更小,每季退0.01元,且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执行。这意味着2019年可能就下调3分钱,即能避免扎堆抢装,又使开发企业有一定积极性,有利于制造企业全年排产计划,也不会对投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。(上一版电价相同,按季度降价幅度为0.02元/千瓦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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